▸政策1: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主管部门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政策2:外籍人员已在皖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政策3: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皖工作,或外籍华人在皖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政策4:对来皖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 出境有效签证;对在皖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政策5: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我省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 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政策6:对在安徽省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政策7: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 ;
2、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有效签证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3、提交本人国外无犯罪记录的个人书面声明
4、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5、交验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关登记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的,除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和签证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国外机关出具的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由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外籍配偶申请应提交结婚证明、健康证明、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成年子女申请,需提交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及其他必要证明;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缴纳原件核对,并复印件一式三份